DRGS/DIP利好公立还是民营医院?
2019年国家医保局制定并印发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在三年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全覆盖。其实就是2023年新的方式全覆盖。
首先搞清楚对患者的影响:
我们首先需要将DRGS对老百姓看病方面有什么影响:
原有方式:创收为导向。原来的医保报销方式,是用多少报销多少,医院会将创收作为主要目标,过度检查、过度医疗基本上是常态化,因为只有这样,医院才能营收有利润,在这一点上,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一样。
现有方式:节约为导向。按病种或病种组合方式付费,与原来正好相反,医院的导向就是:节约能耗为本,因为一个病种或病种组合的费用是固定的,节约的就是医院的利润,超过固定费用,就变成了医院的成本。
简单的案例:同样的病种,原来做了CT、又做核磁,病人费用增加了,但医保报销在符合临床路径的情况下都有可能结算给医院。这样医院开单多,创收多,效益就好。同样的病种在现有方式下,如果CT确认了,你再做核磁检查,固定费用基础上,核磁检查就变成了医院的成本。
也就是说:原来的创收有可能就成为了医院的成本。这就导向医院未来通过各种管理简化就医诊断、治疗的路径来节约能耗,获取利润。
转变下可能发生的部分过度行为:
过度向不足转化:在这种导向下,一般对患者来说,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的这种现象将不复存在,过去大把开药、每次都是以瓶装、盒装来计算,还有大量检查的情况将得到遏制,未来可能医院节约能耗,甚至回到60、70年代用纸袋分发药物的情况出现,可能还会出现医生不做过多检查和治疗,凭经验绕开临床路径的现象。
比如:医院做完手术急迫让患者出院;病情不明只要不危及生命,就多尝试几种方法治疗;对于特殊危重、疑难、慢性疾病等可能出现推诿或转到大医院的现象。
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国家会逐步规范和强化相关的不足与升级,大数据下的各种不良行为将得到清晰的显现。只有这种不断的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体系才能得以最大化的进化和完善,因此不能妖魔化现有的方式。
毕竟医疗过度造成的浪费和对患者的伤害大于医疗不足。总体说来,现有的方式是正向和完全正确的道路,对患者而言,绝对是最大利好。
参阅以下图片,我们认知:过度医疗比医疗不足更可怕。
霍尔斯医疗并不认可这份统计表,因为没有严谨的论据分析,医患矛盾最大的焦点就是:病患或家属认为都是医生的过错,但其实我们甚至已经尽了全力。
下一章节我们会谈到:DRGS/DIP对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敬请关注后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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