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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允许公立医院“动态调整”绩效工资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21-09-10

       近日,甘肃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5方面提出30条指导意见,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甘肃网、澎湃新闻

 

     为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模式创新、运营管理体系、人力资源保障、多方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指导意见,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意见》提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争创儿科、心血管、呼吸、神经疾病、肿瘤、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与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深入协作,争创甘肃省分中心。重点建设10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意见》明确,优化日间诊疗模式,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云平台,推进“互联网+院前医疗服务”。

 

     促进区域医疗信息服务协同共享,将检查检验报告跨医院有序开放,满足多终端原始资料调阅、共享、互认等应用需求。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意见》明确,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探索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意见》强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国家试点经验,开展省级试点。

 

     将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日间诊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意见》明确,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落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办法,公立医院在各自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编制要求,先调入后入编。增加护士配备量,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意见》提出,允许医院合理确定薪酬和绩效工资水平并动态调整,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


     《意见》强调,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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