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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明确讲课费合规行为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24-12-13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下简称“中纪委”)连续发布文章,严厉批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进行的利益输送行为,并针对这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作出明确规范。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讲课费名义进行变相送礼的行为将面临严肃处理。情节较轻者将被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的处分。

医药领域的讲课费乱象

近年来,一些企业或单位为牟取利益,借助学术会议、科研协作等名义发放“讲课费”,实为利益输送的隐秘渠道。这种现象在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领域尤为突出。

例如,在重庆市纪委监委披露的一起案例中,某公立医院科室主任顾某因违规收受讲课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全部收缴。同时,某医药公司负责人赵某因通过讲课费、咨询费等形式变相送礼,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劳务行为与变相送礼的界定

中纪委明确指出,劳务行为中的讲课费需符合“技术支持”的合理对价,而变相送礼则是以财物购买“职权支持”,目的是获取不正当利益。判断讲课费性质的关键在于:

  1. 企业支付的真实意图:支付是否基于实际业务需求。
  2. 收受方是否提供相应劳务:专家是否实际履行了约定的专业服务。

此外,支付金额也是判断的重要依据。例如,政策明确规定副高级职称专家每学时讲课费不得超过500元,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标准的支付可能被视为变相送礼。

学术会议的合规要点

为防止讲课费支付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医药行业标准《医药行业合规管理规范》及《RDPAC行业行为准则》(2022年修订版)对学术会议的合规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几点常见注意事项:

  1. 劳务报酬的合理性:支付讲课费需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制定年度次数和金额上限。
  2. 会议举办地点与规模:应避免选择旅游胜地或奢华场所,时间安排需与会议目的相符。
  3. 赞助费用的合理性:仅限于交通、住宿、餐费及注册费,且标准应符合市场水平。
  4. 授课内容的独立性:企业不得干预专家授课内容,不得利用PPT等形式推广产品,影响专家的独立判断。

外包推广业务的法律风险

外包推广作为医药企业的常见营销手段,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一些企业通过外包推广业务隐匿不合规行为,例如虚开发票或行贿。对此,企业应:

  1. 严格筛选合作伙伴,确保其资质和信誉良好;
  2. 保存服务记录和支付凭证,确保每笔交易合规透明;
  3. 对外包业务进行合规性监督,防范法律风险。

强化监管与高压态势

中纪委表示,针对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通过讲课费、外送检验、外配处方等方式收受回扣的行为。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触碰廉洁底线,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医药企业在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互动中,应牢牢把握合规底线,以真实需求为导向支付讲课费,杜绝变相送礼行为。同时,在学术推广活动中严格遵守行业合规标准,加强对外包业务的监管,确保每一项活动均经得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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