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出炉!今年起,医院的日子不好过了?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以下文内简称《通知》),提出建立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

图片来源:国家卫健委
这是继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2021年7月国务院决定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之后,在全国范围推进、落实的纲领性文件。
2021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学科发展、收入结构、医疗服务三大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1、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2、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
随后一个月,国家卫健委发文,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在2022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此次《通知》的发布,不仅明确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确定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同时更表明了国家对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通知》提出,将重点评价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等方面,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通知》制定了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共8个1级指标,28个2级指标。
值得一体的是,评价指标相关数据将直接从医改监测系统、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等现有信息系统中抓取,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增加医院填表报数工作量。
此次发布的《通知》具体在以下几方面与基层医疗发展密切相关。
提高基层就诊量 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
分级诊疗依旧是推进深化改革、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此次《通知》,明确对不同等级医院有不同指标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100%,达到合理水平。
县域内医院:县域内参保住院补偿人次数/全县参保住院补偿总人次数×100%,逐步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人次数(急诊、健康体检者不计入)控制普通门诊规模。
《通知》还强调,三级公立医院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要降低到合理水平。
从各级医院的指标来看,收紧三级公立医院的就诊规模,促进基层就诊量仍是进一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发展方向。
县级中医院全覆盖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被纳入考核指标,《通知》提出,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我国县级行政区划内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县级行政区域数/县级行政区域总数×100%,指标要求逐步实现全覆盖。
此外,在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这一指标下还提到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门诊总人次数×100%;出院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指标要求达到合理水平——究竟意味着利好还是利空尚不确定。
最大化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近年来,国家多次发文强调,医疗费用要充分体现医务人员诊疗能力。
此次《通知》也再次明确,按照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指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最大化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充分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按照指标要求保障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
(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在职职工人均绩效工资含奖金)/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100%
同时,公立医院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费用总额的比重要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收支平衡占比(总收入-总支出≥0 即为实现收支平衡)。
提高按病种付费比例
《通知》提到,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
此前,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要达到70%。
国家医保局出台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也明确,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总体来看,未来,对于公立医院来说,按病种付费将是重点推进的内容。如何合理控制成本支出,如何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以及如何引导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成本将是每个公立医院“必修课”。
附: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





”
章转自网络,版权当属原作者所有,本平台选用仅用于科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