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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严保高龄产妇安全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点击量: 时间:2016-04-27
  自国家开放二孩以来,许多想要二孩的父母们都趁着猴年,生一个猴宝宝,特别是年龄较高的妈妈们。但是,深圳33岁的刘小姐去年4月怀上二胎,产前排畸 检查显示孩子一切正常,今年1月剖腹产下胎儿,但孩子的右手臂几乎完全缺失……。而医院管理提供的三次体检报告中,均显示为正常。
  
  而在2015年国家卫计委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中,在对高龄妇女的咨询评估和高危筛查方面,《意见》对相关医疗机构提出三方面要求:
  
  1.设立再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对高龄妇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动员高龄孕妇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分娩。
  
   2.医疗机构在为高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要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要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 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和新生儿,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设立专门诊室、建立专项台账、落实专人随访,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 和并发症。
  
  3.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要做好评估和诊断,充分告知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切实强化孕产妇风险管理。
  
  从以上条款来看,医院营销方面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虽后医院单方面表示检查“失误”,但这已经造成难以抹去的伤害。
  
  附《意见》其他条款
  
  在危急重症临床救治方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
  
  在医疗人才保障方面,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尽快理顺产科、儿科的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意见》强调,要在区域层面和医疗机构内部建立危急重症救治的协调协作机制:
  
   1.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建立院前急救机构、助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联动机制,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转运、用血等重要环节 保障。要组建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区域专家组要以妇产科、儿科为主力,以内科、外科、急诊 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为骨干,汇聚辖区专家资源。
  
  2.医疗机构要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加强质 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建立产科、儿科协作机制,确保每个分娩现场均有一名经过新生儿复 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共同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
  
  在健全完善危急重症转诊网络方面,《意见》提 出,2017年年底前,省级要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要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级转诊救治 网络必须覆盖全部助产机构。2018年底前要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新生儿安全为重点,制订专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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