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通报
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第三方评估。全国共有2062家县医院参评,县域覆盖率达98.6%。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201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相当于二级医院能力,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2023年度参评的县医院中,有1894家(占比91.85%)符合基本标准,其中1163家(占比56.40%)符合推荐标准,较2022年分别增加38家和199家(见图1、图2)。


全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
(一)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国县医院在常见病、多发病的相关科室设置和诊疗能力方面进一步提升。大多数县医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科室。重症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的设置率分别提高到87.44%和86.28%,精神科设置率较2022年提高7.38个百分点。超过98%的县医院能够掌握心衰、肾衰、呼衰等诊断与急救技术;95%以上的县医院能够掌握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的救治技术;超过88%的县医院能够处理多发性创伤。影像、检验、病理等科室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其中病理科的服务能力提升最快,增长了7.91个百分点。平均每家县医院收治的病种种类亚目数达到1690种,开展的手术和操作种类亚目数达到524种,较2022年分别增长了13.50%和7.38%(见图3)。

(二)诊疗数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平均每家县医院诊疗人次为37.01万,与2022年基本持平。其中,出院人次为2.44万,较2022年增长了14.55%;手术和操作例数达到1.65万例,较2022年增长了19.87%;床位使用率达到87.66%,较2022年提高了7.07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为7.59天(见图4)。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保持平稳。入出院诊断、手术前后诊断、病理临床诊断等符合率均稳定在95%以上,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见表1)。

(四)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从2022年的3.21级提升到3.31级;有1814家县医院(占比87.97%)达到电子病历3级及以上水平,较2022年增加92家(见图5)。

临床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平均每家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为146种,较2022年增加13种;临床路径患者管理率和完成率分别为42.74%和88.10%(见图6)。

(五)收支结构持续优化。平均每家县医院年收入约为3.50亿元,医疗收入占比79.97%,较2022年提高0.4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为31.67%,较2022年提高0.37个百分点。每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消耗24.52元,较2022年减少3.08元(见图7)。在36个监测单病种中,有29个病种的平均住院费用较2022年下降,其中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和腹股沟疝等24个病种的平均费用降幅超过10%。

县医院能力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千县工程”稳步实施。1233家“千县工程”县医院中有1005家符合推荐标准。“千县工程”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临床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医院肿瘤科、介入放射科和重症医学科的设置率分别为76.48%、80.94%和97.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急诊急救能力进一步提升,99.51%的县医院能够诊治急性脑血管病和急性胸痛,98.05%的县医院能够处理多发性创伤,96.76%的县医院掌握羊水栓塞和妊娠合并心衰等严重产科并发症的急诊处置,99.35%的县医院能够救治儿科急危重症。
(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持续推进。参加评估的785个县的791家对口帮扶县医院中,671家符合基本标准,350家符合推荐标准,较2022年分别增加37家和79家。技术和管理帮扶得到有效落实,提供血液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疗服务的医院占比分别为72.57%、90.01%和86.09%,较2022年分别提高5.57、5.75和2.97个百分点。
(三)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取得进展。158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中有148家符合基本标准,67家符合推荐标准,较2022年分别增加12家和29家。儿科、妇科、肾内科设置率分别为99.36%、94.27%和78.34%,较2022年分别提高3.79、5.03和9.35个百分点。98%以上的县人民医院能够诊治急性脑血管病和急性胸痛,92%以上能够处理多发性创伤和严重产科并发症。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进展不均衡,专科建设还存在短板。东、中、西部地区符合基本标准的县医院占比分别为98.36%、95.57%和85.99%,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标准符合率位于后10%的县医院基本标准符合率平均仅为46.39%,较前10%的医院低52.95个百分点。耳鼻咽喉科、眼科、精神科等专科设置率不足80%,肿瘤科等科室设置率不足60%。
(二)县医院人才短缺问题仍然存在。2023年平均每家县医院有执业(助理)医师211人,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308人、225人和152人;执业(助理)医师中高级职称人数为65人,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07人、67人和41人,区域间差距明显。
(三)设备配置与临床需要尚不匹配。平均每家县医院专科设备配置率为69.70%;对照推荐标准,平均每家县医院专科设备配置率为54.65%。涉及血液内科、胸外科、麻醉科等17个专科的29项设备,每项设备的配置率均低于30%。286家县医院尚未配置血液透析机。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落实县医院能力提升重点工作任务,提升县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各地要落实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国家医疗队巡回医疗、“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千县工程”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加强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以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及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完善科室设置,提高诊疗能力。加大对县医院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构建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
(二)全面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积极推动县医院高质量发展,发挥县医院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强化县域统筹和科学管理,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巩固与城市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关系,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连续性。
(三)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支持,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技术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县医院在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显示,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覆盖率达到98.6%。在2062家参评县医院中,91.85%符合基本标准,56.40%符合推荐标准,较2022年有明显增长。医疗服务能力、诊疗效率和质量、信息化水平、临床管理规范化、收支结构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
然而,评估也揭示了一些问题: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不平衡、专科建设短板和人才短缺仍然存在,设备配置与临床需求不匹配。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了持续落实县医院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推动县医院高质量发展。
霍尔斯医疗作为第三方医院管理咨询机构,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支持县医院的能力提升,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和技术支持,助力县医院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促进县医院在医疗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方面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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