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实名制不应“绑”得太死
实名制在当下成了一个热门词汇:网络主播需实名注册、网店实名制、快递实名制等等,现在又出了一个:就医实名制。
这个制度于今年5月在厦门某医院开始实行。成为福建省厦门市首个就医实名制实践者。这意味着,市民到该院就诊须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儿童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可能无法就医。据了解,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已建议其他医院培训跟进,实名制就医将在厦门市逐步全面推行。
据了解,这是为了防止号贩子所出的制度规定。但是除了可以打击号贩子之外,更多的还是从患者角度考虑,患者万一丢失健康卡,卡内充值的钱,就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申请退款。与此同时,患者的就医检查资料、就诊信息在各大医院之间可以共享,医院能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可延续的医疗照护。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看并没有带身份证,就无法看病吗?
就医实名制应该推行,但不能因为就医实名制,就让身份证件高过救人。那样就本末倒置了。一些急救患者,他们或昏迷,或出车祸被送到医院。这个时候,恐怕很难拿出身份证件,难道医生就不予施救吗?一些人身份证丢失,前来就医,难道不予救治吗?排除这些紧急状况,受到大影响的恐怕是那些外地患者。外地患者辛苦前来看病,却因为没有带身份证件就不给看病,于情于理说不过去。
虽然现在医院管理给患者一个过渡适应期,但这个过渡适应期再长,恐怕也会有患者忘记带身份证的时候。所以,就医实名制应该多宣传,同时还须留下一扇门,允许患者没带身份证也能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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