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今后实施打表收费
自此前爆出的天价救护车之后,针对救护车收费问题,北京经市政府批准,《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将自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叫救护车时产生的部分费用,可以进入医保报销。同时,叫救护车的费用也开始执行“标准价”,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近年来,有关部门在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患者负担上下了不少功夫。但遗憾的是,医院管理救护车价格问题似乎成了被遗忘的部分,“天价救护车”的新闻屡见报端。尤其是部分地区未出台明确的收费规范文件,以致有些医疗机构打着“协商收费”的幌子行高价收费之实。
“协商收费”看似符合市场规律,但患者实则处于没有议价能力的弱势地位。在别无选择又急着救人的紧急时刻,让双方“协商”,患方又如何讨价还价呢?对服务对象特殊,有着公益性且处于垄断地位的救护车服务,政府部门没有理由放任不管。
从这个层面讲,北京市出台规范文件,明确救护车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等做法非常必要。医院营销具体执行时,还应强制要求将收费项目和标准事前告知患者,或者在救护车内张贴收费标准,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患者向乱收费说不。各地也应借鉴北京的做法,加快改革步伐,让救护车收费更加科学、合理,体现医疗服务对生命的尊重,让医疗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救护车作为接送急救患者或长途转运患者的专用车辆,理应成为患者享受医疗保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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