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以及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相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这项政策旨在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少重复检查给患者带来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然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也指出,在具体实施中,根据诊疗需求,接诊医师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不予互认,而是重新进行检查。这一灵活性设计在优化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沟通要求。
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的六种情形
焦雅辉司长详细阐述了检查检验结果无法互认的六种情形,主要从病情变化、诊疗需求及特定情境出发,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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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变化与结果不符
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原有检查检验结果已与患者临床表现或疾病诊断不符,无法满足当前诊疗需求时,医师需根据最新病情重新检查。这种情况下,互认可能导致误诊或漏诊,影响治疗效果。 -
疾病发展快需更新数据
某些疾病发展迅速,检查检验结果在短时间内会发生显著变化,例如急性病症或恶性疾病快速进展时,需通过新检查动态评估病情变化,以指导治疗。 -
诊疗关键项目需重新确认
对疾病诊疗具有重大意义的检查项目,如术前评估或输血前检查,因其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通常需要再次检查以确保结果精准、数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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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需快速处置
急诊急救中,为抢救患者生命,优先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此时可能需要迅速获取检查结果,而不受互认限制。这类情境下时间就是生命,重复检查可避免延误最佳抢救时机。 -
涉及司法或特定鉴定的检查
涉及司法鉴定、伤残评定或病退申请等场景时,相关检查结果需具备法定效力,因此可能要求在指定机构或特定条件下重新检查,以确保公正与权威性。 -
其他需要重复检查的情况
除以上五种情形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案例,比如患者要求、检查方法学差异等原因,也可能需要重新检查。这体现了政策在具体实施中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医患沟通的核心作用
政策的有效执行不仅依赖于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也需医患之间的充分理解与协作。在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 加强解释与说明:针对患者可能存在的疑虑,医务人员需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检查重复的原因,帮助患者理解为何无法互认,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矛盾。
- 提升患者体验:在必要的重复检查中,通过优化流程和缩短等待时间,减少患者的不便。
- 争取患者支持:通过透明的沟通与优质的服务,让患者理解互认政策的初衷及其在特定情境下的例外。
政策推进的关键与挑战
互认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医疗效率,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实际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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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质量和技术差异
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设备、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导致结果不一致。这就要求建立更加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减少因技术差异导致的不互认情形。 -
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需依赖完善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和互联互通的数据平台。目前,部分地区信息化水平较低,可能成为政策实施的瓶颈。 -
患者对重复检查的疑虑
部分患者可能误解重复检查为不必要的医疗行为。因此,需通过宣传和培训,让患者意识到特定情况下重复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科学灵活推动互认落地
霍尔斯医疗政策解读专家指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充分考虑医疗场景的复杂性与个体化需求。通过明确六种不互认的例外情形,政策在规范互认的同时,为医师提供了必要的诊疗灵活性。
未来,随着互认机制的不断完善,医疗机构需强化医患沟通,推动信息化建设,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政策初衷真正惠及患者。同时,这也呼吁患者更多地理解与支持,在医患合作中共同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