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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也要违章罚分了,还没有驾驶员的12分高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23-10-10
10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对医务人员实施监管。这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医保局在医保医师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文件将医保监管的焦点扩大到了医师、药师等医务人员,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欺诈骗保行为。




文件明确规定了医师和药师等医务人员的监管措施,包括对违规开药、不开集采药等行为的扣分制度,类似于驾照的计分制度。一旦医生的分数达到一定标准,他们将面临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的处罚,这将影响他们的处方开具权利。

文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欺诈骗保或者违规违法的医师、药师等将直接面临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在细则中,文件规定了违规开药、不开集采药等情形,医生都有可能被扣分。和驾照一样,扣满12分,医生就要被停止医保支付资格,基本相当于停开处方。

文件显示,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管理细则,包括针对集采药品的规定,对于违规使用高价非中选品种或可替代品种的医师会受到扣分惩罚。累计达到一定分数的医师将被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这份文件的制定在管理办法上借鉴了海南省的经验,将海南省采用的中止或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罚方式纳入了国家的指导意见中。具体而言,如果医师被认定为违规,他们可能会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不过,国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一个关键细节,即即便医师的资格被中止或终止,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执业,但不能再提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对医师、药师等医务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了规定,采用了登记备案和计分管理的方法。具体来说,对于医师的违规行为,根据其轻重程度分为1-3分、4-6分、7-9分三档计分,而每一档内还根据责任程度的一般、重要、主要等级分别给出不同的计分。

文件特别关注了对集采的监管,明确规定了两项规则:一是对于违规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品种或可替代品种的医师,可以记1-3分;二是如果有集采药品可用,但仍然提出同品种其他厂牌高价药采购需求申请的医师,也会被记1-3分。

根据这些计分规则,如果医师的记分累计超过9分,或连续两年分别记分超过6分,将面临中止医保支付资格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如果记分累计达到12分,或连续两年分别记分超过9分,将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

这些规定明确了医师和药师等医务人员的责任和管理方式,有助于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医保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医疗需求。

文件的出台受到了业内的期待,因为它将医保监管的重点从医疗机构延伸到了医师个人,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在医疗资源匮乏地区,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可能对患者造成不便,因此将医保监管落实到医师个人是必要的。

文件还强调了医保经办机构要提供异议申诉渠道和救济渠道,以维护相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省级医保部门也有制定实施细则的自由度,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计分依据和中止期限。这将有助于更好地落实文件的执行,确保医保制度的有效运行,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患者和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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