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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限制类技术调整为12项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22-04-26

近年来,我国医疗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应用,但同时医疗及技术准入管理和监管制度相对落后,且在大环境下也正处于加强科学性规范性的转型阶段;发展和相应管理的不一致步伐致使少数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存在高风险或安全有效性有待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与监管存在一定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健委于近日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和《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

图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修订,《目录》明确规定“未纳入编码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不作为国家限制类技术进行管理”。《规范》则根据实际情况优化了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管理和培训管理等要求,完善了相关质量控制指标的定义、计算公式和意义,便于医疗机构落实和应用。

此次发布的《目录》将同种异体皮肤移植、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和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5项技术从《目录》中删除。

此外,《目录》新增了体外膜肺氧合(ECMO)和自体器官移植2项国家限制类技术。调整后的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由原来的15项变更为12项。

不仅如此,《目录》明确了国家限制类技术对应的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将每项技术对应到《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或《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科学、精准的开展管理工作,并进一步为实现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明确规定“未纳入编码中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不作为国家限制类技术进行管理”。

另据《目录》显示,将进一步健全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为新增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和自体器官移植技术制定了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并对保留的10项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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