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管理者的五大渎职行为
关于“渎职”这个词,在多数的中国企业中,更喜欢或者说更愿意归结在个人方面,例如人品、能力、敬业度等等。
德鲁克说过:“管理人员付诸实践的是管理学而不是经济学,不是计量方法,不是行为科学……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权威就是成就。”简单的理解就是:管理者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
那么医院管理者在组织中有哪些渎职行为?
1、中央集权
这是中国大部分企业常用的管理机制。可能对于小规模的医院来说,中央集权式的管理更有效,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或者医院都适用。医院管理层大权小权一把抓,美其名曰“统一管理”。但企业发展大了,不合理放权、不信任下属,如何能提高效率?
2、过分民主
民主对于员工来讲不是好事吗?让员工拥有民主,更有利于团结群众的力量。但是医院管理者应当知道,讲“民主”下放决策权,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要经过所有员工的“民主决策”,员工意见和建议应该倾听,但管理者要分析选择,做出明智的判断,即先“民主”后“集中”。
要善用“民主”这把管理利剑。
3、重收益,轻经营
这个现象大多出现在民营医院,毕竟民营医院主要以收益为主,没有收益就没有经营,这是大部分民营医院的管理思维,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关于民营医院管理和医院营销方面都饱为诟病。
特别是在医院筹建成立初期,医院管理者为了尽早收回成本,可能会制定不利于医院未来发展的计划,可能这个计划是暂时的,但是医院管理者要明白,医院在经营品牌的过程中是没有暂时的。
4、重引进,轻培训
管理层为了引进管理工具,提高管理水平的理念是正确的。但由于迷信先进,不顾及医院自身情况,引进一些并不合身的管理工具,特别是如果没有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结果可能越帮越忙,甚至可能对管理造成危害,而被迫搁置。
5、忽视接班人的培养
医院人才短缺一直是社会讨论的重点,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一般而言,在针对员工的各种繁复的考核指标中,业绩考核往往被放在一个绝对的位置,而接班人的培养往往放在不起眼的位置,甚至根本不会出现。殊不知,决定医院未来命运的,除了现在的业绩基础,医院的新接班人对于前者的成功继承和全新开拓,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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