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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前提”让医生站稳脚跟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点击量: 时间:2016-07-13
   生病去医院,这对老百姓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医院品牌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医疗质量的保障。但随着近期医生集团的集中涌现,医生开始抱团,打造个人或团队的品牌,或许在未来,老百姓看病去哪家医院已经不重要,开始由认“庙”变为认“和尚”。

 

    生集团近挺流行的。各种形式的医生集团忽然冒出来: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有单学科的,也有多学科的。医生集团早的开创者是医生,后来一些优秀的民营医院院长也加入进来。再后来,不少互联网医疗企业也要医生集团,甚至莆田系也杀入了医生集团。

 

      

     

让你们看医生集团构成
   医生团体执业的开创者是梅奥诊所。梅奥诊所的历史记录这样写到道:1863年,Dr.William Worrall Mayo在Rochester创办了梅奥诊所,他的两个儿子William James Mayo和Charles HoraceMayo分别于1883年和1888年加入执业团队。之后,梅奥家族这三位医生邀请其他医生、科学研究者加入了梅奥诊所,并建立了美国家私人性质的团体执业组织。梅奥后来分别邀请Dr.Augustus Stinchfield、Dr.Stinchfield加入团体执业。之后,梅奥创始人就退休了。至此,梅奥诊所的创立者为梅奥兄弟、Dr.Stinchfield、Dr.Graham、Dr.Henry Plummer、Dr.Millet、Dr.Judd和Dr.Balfour。这些创立者共同分享团体执业的收入,同时他们也会雇佣员工服务。

   目前,美国除了个体行医或者被雇佣外,其余医生都选择团体执业,并和医疗机构签约。公开数据显示,美国执业医师中,52.8%的医生选择了独立行医,47.2%的医生选择了团体执业。在团体执业中,2~5人的执业团体占到了37.1%,6~9人的执业团体占6.3%。


中国医生集团真正落地的四个前提
   医生集团在中国边缘式创新,可惜大家正在一哄而上。创新总是要解决某个问题,我们用这个标准来看看医生集团。如果医生集团自由执业,与医院平等合作,它就创新了医生执业模式。但这个模式目前仅仅解决了高端患者的痛点,围绕患者提供的服务更好一些(当然费用更贵)。体制内医生集团多点执业呢?跨地区多点执业实质是会诊,当地多点执业本质是多签了几份医疗服务合同,医生的收入或许能够提高。在这种模式下,医生没有脱离体制流动,这类医生集团如何以患者为中心打造服务流程,至少我们现在还看不到。还有一些医生集团,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些执业模式如何落地。

   真正落地的医生集团是什么样子的?,必须与产权改革相关,有更多民营医院成为自由执业的平台和场所;第二,医生必须自由执业,并不断创新与医院合作的模式;第三,医保或者高端医疗保险必须支持医生集团在服务上的创新,从支付模式上支持创新;第四,的确以患者为中心,解决了患者的痛点。而患者是否认可,这是终的试金石。


  

   不管是体制内医生集团还是独立形式的医生集团,他们的发展都没有一帆风顺。不管是集团形式的界定还是医生身份的定位,不管是与体制的碰撞还是与体制的磨合互溶,不管是盈利模式的选择,还是利益分配的明确,各式各样的问题都在考验着医生集团。

还待从多点执业到自由执业

  医生集团也是伴随多点执业的政策的逐步放开出现的,体制外医生集团基本等同于自由执业医生集团,医生出走公立医院,在体制外抱团,相比之下,体制内医生集团则颇有“脚踩两只船”的意思,医生仍在公立医院体制内,通过闲暇空余时间,在体制外多点执业,只不过这种多点执业是抱团形式的,“我觉得体制内医生集团有些过渡执业的意味,本质上来说并不十分合适,终的目的是实现自由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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